基督徒如何履行公民責任

過去星期一是加拿大重要的日子,許多加拿大國民行使公民權,用手上神聖的一票來選擇自己心儀的領袖,成為聯邦政府來管理國家,基督徒是天國的子民,也有義務去履行公民的責任,所以投票和參與社會公益是不可或缺的,聖經也有清楚的指引,讓我們不僅去履行公民責任,也能藉此活出信仰的見證。

 

13:1-2「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民選出來的國會議員並不意味著他們的政綱和每一項政策都是完美的,聖經提醒我們,即使在有限和不完美的制度中,我們仍然相信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所以我們對某些政治人物或政策有不同看法時,我們仍該尊重和順服,因為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這是信靠神主權的一種具體表達。

 

聖經呼籲我們為掌權者禱告。提前2:1-2「我勸你第一要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祝謝,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該如此,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地度日。」在投票前,基督徒應當祈求神賜下智慧,使我們能在選擇中尋求符合祂心意的方向,藉著祈禱,我們不僅求神賜下合適的領袖,更為整個社會的和諧和公義尋求神的帶領,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度日,更求神感動在位的以正直良善的心共同建設我們的社會。

 

5:13-16耶穌教導門徒要成為「世上的鹽和世上的光。」鹽有防腐和調味的作用,鹽喻意防止社會敗壞風氣的蔓延,光則照亮黑暗,使人從黑暗錯誤的路上轉回正軌。這個比喻提醒身為基督徒的我們,不能獨善其身與社會隔離,對民生民情漠不關心,相反我們要透過參與去影響社會,為社會注入真理、公義和愛心,使真光在我們所處的時代照耀出來。

 

基督徒對社會的參與不是為了個人的權力或某一個黨派。我們參與是因為我們愛神,也愛我們周圍的鄰舍。彌6:8「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在投票時,我們要思考那一位候選人、那些政策是最近乎聖經所說的公義、憐憫和謙卑,我們不是為自己尋求個人的喜好,而是尋求整體國家和社會的制度是否行在神的心意中。

 

投票雖是短暫的一刻,卻反映我們對身處的社會有否持續的關懷和有否履行公民的責任,縱然我們的聲音似乎微不足道,而結果又不一定符合我們的期待,但我們仍確信神掌管一切,只要我們堅持行在祂的路上,這就是最美好的見證,所以我們應以感恩和敬畏的心態參與投票,不單是行使公民的權利,更是回應神要我們在地上作鹽作光,活出公義和憐憫,存著謙卑的心等候主的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