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求甚麼榮耀呢?

主耶穌曾在約翰福音五章41-44節提到有兩種榮耀

5:41 我不受從人來的榮耀。
5:42 
但我知道,你們心裡沒有 神的愛。
5:43 我奉我父的名來,你們並不接待我;若有別人奉自己的名來,你們倒要接待他。
5:44 你們互相受榮耀,卻不求從獨一之 神來的榮耀,怎能信我呢?

這裡提到的兩種榮耀就是從人來的榮耀與從獨一之神來的榮耀。

從人來的榮耀即代表著從人來的讚賞、尊重、敬佩、榮譽、高舉…….等等,出發點是以人或世界的普遍價值判斷為標準。人所寶貴、欣賞看為有價值的。

相對地從獨一之神來的榮耀即代表著從神來的讚賞、尊重、敬佩、榮譽、高舉…….等等,出發點當然就是以獨一之真神的價值判斷為標準。神所寶貴、欣賞看為有價值的。

然而從這段經文裡,我們看到神的榮耀標準是以表明神的愛為出發點,有神的愛存在我們裡面,我們的心是以愛神為動機,所表現的態度才是表明是為神的榮耀,讓神去得到祂所當得的榮耀。結果才會神被所尊重、讚賞。

而從人而來的榮耀,就是只求自己所看為對、為寶貴的恴思去作,故說是「奉自己的名」。在今天的社會,普遍「從人而來的榮耀」可能包括名成利就、學業有成、成家立室、萬事順利…….這些都是普遍人所羨慕、所接受、所追求的,而且都是好的,也可以說是神的祝福。但我們所求所羨慕的是否就只是這些?

從這段經文裡提到要求從獨一之神來的榮耀。而主耶穌到世上來就正正要表明神的愛,一切按神的心意而行。正如約翰福音17:4

17:4 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

主耶穌為了愛人拯救人,寧願死上十字架上。如:

約壹4:9  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他得生, 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
約壹4:10 不是我們愛 神,乃是 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

5:8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 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我們實在感謝我們的主,全因為祂的愛,祂的順服,我們才能得以進入神的榮耀裡去。

2:10    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裏去、使救他們的元帥、因受苦難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

我們這群被神所救贖的人在地上的生活所求的是甚麼?是否與未信主前完全一樣?
求神的榮耀就是我們在今生作成神所託付的工,完成神對人的愛,實行「神怎樣愛我們,我們也要怎樣相愛」。正如主在約21:19(耶穌說這話是指著彼得要怎樣死,榮耀 神。)說了這話,就對他說:「你跟從我吧!」

求人的榮耀就是作些令自己給人讚賞稱頌、抬舉之事。

在一年之初,我們所定的方向、所選擇、要追求的是那一種榮耀呢?